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部门决算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9-10-15 17:57:24
2.闻一多基金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总编制人数71人,其中:行政编制55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58人,事业7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38人。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9.7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支付党派大楼2013年维修工程款,所以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0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06.37万元,占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39万元,占9.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28万元,占3.0 %;住房保障支出215.26万元,占4.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22.63万元,支出决算为4,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其中:基本支出2,666.14万元,项目支出1,836.1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纪委派出机构办公经费22.45万元,主要成效是通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促进、监督统一战线各单位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派大楼运行保障费1064.74万元,主要成效为保证党派大楼的正常运行,为全市八家民主党派市委会机关200余名工作人员提供安全、优良的办公场所,为全市一万余名党派成员提供活动基地;统战业务经费449.36万元,主要成效为加强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学习、培训、考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黄埔同学会工作经费及困难会员生活补助19.93万元, 项目的开展保障了黄埔同学会的正常运转,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会员生活水准,进一步调动了黄埔同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同学会更好地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黄埔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闻一多爱国主义精神研讨宣传及公益活动费97.3万元,主要成效为弘扬闻一多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教育基地及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85.69万元,主要成效为闻一多生平事迹及武汉统一战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李书城旧居)日常工作运行维护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65.5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6.53万元,支出决算为44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38.86万元,年中追加的预算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5.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5.2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1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8.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本级及下属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0.58万元,支出决算为3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比年初预算减少1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因公出国(境)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7人次,实际发生支出7.95万元。其中:住宿费3.12万元、旅费2.4万元、伙食补助费1.36万元、杂费1.07万元。主要用于出席港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第六届理事会就职典礼团组1个、2人次;出席香港湖北社团总会成立大会暨理事会就职典礼团组1个、2人次;出席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十九周年、澳区省级政协委员联谊会新一届理监事就职典礼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经济发展论坛,香港社团总会慰问在港乡亲活动团组1个、1人次;出席《2018台青看武汉 魅力江城随手拍》摄影展开幕典礼、参访知名工商团体与媒体并展开交流与座谈团组1个、1人次;参加在香港《周恩来与黄埔军校》活动团组1个、1人次。通过走访香港汉港联谊会、澳门澳汉联谊会,邀请港澳各界人士来汉考察访问,为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牵线搭桥;参访台湾知名工商团体与媒体并展开交流与座谈,促进两岸城市共同发展与互动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6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更新一辆公务用车,本年度上车牌时支付车辆购置税1.69万元。本年度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1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比年初预算减少8.1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中:燃料费6.5万元;维修费7.71万元;过桥过路费0.96万元;保险费3.1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比年初预算减少11.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执行。主要用于对港澳代表人士以及外省市统战单位来我部联络学习交流的公务接待。
2018年 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其中:港澳来访1.7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港澳委员联谊、汉葡商务合作参观考察、澳门中老年艺术总会的接待工作3批次94人次(其中:陪同18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0.86万元,主要用于调研武汉知识分子联谊会和欧美同学会建设情况及学习考察我市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和实践创新示范点建设等接待活动的接待工作8批次99人次(其中:陪同21人次);闻一多基金会办公室接待活动0.1万元,主要用于闻一多爱国主义精神学习宣传以及基金会如何发展的接待工作2批次20人次(其中:陪同4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0.28万元,下降39.8%,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2.95万元,增长56.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98万元,下降45.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6.7万元,下降70.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7人次,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更新公务用车一辆,2018年度没有更新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和标准执行。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和武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支出绩效执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武财绩〔2019〕291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我部对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836.16万元。组织对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4502.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纪委派出机构办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45万元,执行数为22.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微信、QQ群、门户网站、大厅显示屏、廉洁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工作,做到全方位、无死角,让违规违纪行为无所遁形;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发挥优势长处,积极挖掘、借用、整合各种资源开展扶贫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少部分工作未形成相关交流的成果资料或资料较简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项工作完成后抓紧总结,形成详细的利于后期工作借鉴的成果文件,以利于后期工作的开展以及相关工作绩效的考评。
党派大楼运行保障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4.74万元,执行数为1064.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确保市民主党派大楼正常运行,各民主党派机关对大楼物业、食堂服务、大楼管理等方面满意度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还需加强电梯的维修维护,消防安全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院内停车不便。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老旧设备的更新、维护保养。
统战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49.36万元,执行数为449.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评价结论:经评价,武汉市委统战部“统战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5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0分,得分19.5分;项目产出设定分值40分,得分38分;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得分38分。
项目完成了预定的工作内容,基本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
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对口联系的民营企业没能及时跟进,少数企业提出的问题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有关政策的落实、落地、落细,还需要进一步推动。下一步需继续做好跟踪落实工作,继续梳理收集到的反馈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有针对性地解决出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将市领导联系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制度继续深化坚持下去。
黄埔同学会工作经费及困难会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93万元,执行数为1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评价结论:经评价,“黄埔同学会工作经费及困难会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0分,得分19分;项目产出设定分值40分,得分40分;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得分40分。
项目在2018年基本完成了项目预定的工作内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好。
闻一多爱国主义精神研讨宣传及公益活动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3万元,执行数为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评价结论:经评价,“闻一多爱国主义精神研讨宣传及公益活动”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1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0分,得分17分;项目产出设定分值40分,得分35分;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得分39分。
闻一多基金会办公室“闻一多爱国主义精神研讨宣传及公益活动”项目在公益活动推广方面取得了些成绩,较好地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但是预定的学术研讨和对外宣传方面存在不足,影响了绩效目标的实现。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年初预定的部分内容没有开展。建议加强各方交流,按照预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各项工作;二是项目财务核算方面不太规范,部分不属于项目内容的开支列入项目。建议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和对应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对于因项目预定活动不能开展的,及时报请财政,调整各项支出,使单位预算支出与预算内容一致,也为下年预算打好基础。
教育基地及办公楼运行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69万元,执行数为85.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评价结论:经评价,教育基地及办公楼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0分,得分19分;项目产出设定分值40分,得分37分;项目绩效设定分值40分,得分40分。
闻一多基金会办公室“教育基地及办公楼运行维护费”项目在2018年基本完成了项目预定的工作内容,保证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闻一多基金会办公室正常运转,基本实现了项目绩效目标。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一是项目内容及实际发生的支出与单位基本支出部分内容有重复,实际执行中无法区分。建议根据单位职能,严格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容及开支范围,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二是基金会办的主要工作倾向于公益活动,平时对教育基地的宣传较少,参观人数方面的记录也很少。建议加强对教育基地的宣传,增加参观人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0.01万元,比2017年增加22.01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我部机关根据本年度部门预算口径要求,取消了“机关运行经费”项目,增加了不可预见公用经费预算,所以水电费等办公经费在公用经费会计科目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8.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9.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委统战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我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扎实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走进新时代,凝聚新力量”“不忘合作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巩固新时代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协助市委制定协商计划,组织协商活动8次以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支持党外人士提出建设性、针对性意见建议25条以上;党外人士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等被中央、省市领导、上级部门批示、采纳10件次以上。
(三)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对接100家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难题;组织开展“武汉优秀民营企业100强”“武汉新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50强”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参与、支持各类招商引资、经贸交流活动不少于5次,为民营企业对标国际市场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四)深化打造“昙华林”“知音汇”“武汉创意天地”等3个以上的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成立“武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
(五)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规范化服务管理,推动在各区建立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教育服务点;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提档升级;妥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成功率达100%。
(六)组织开展港澳台青年国情教育活动2次以上,开展港澳台海外交流活动5批次以上;发挥武汉海外联谊会促进武汉新民营经济国际化的作用,开展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活动2次以上。
(七)协调组织举办统一战线各领域培训班10期以上、参训人数400人以上;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实践锻炼,推荐20名以上的党外人士挂职;初步建立党外干部信息系统。
(八)按市扶贫办要求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二、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一)突出思想引领,突出统战特色,突出示范带头。紧紧抓住凝聚思想政治共识这个重要任务,紧扣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主题,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在党外知识分子中开展“跟党迈进新时代,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走进新时代,凝聚新力量”主题教育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不忘合作初心,接力改革伟业”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具不完全统计,全年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120余场次,切实推进理论武装,引导广大统战成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全市统一战线政治坚定,立场坚定。
(二)协助市委制定了全年政党协商计划,组织开展协商活动11次,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市长周先旺等多位领导参加座谈会;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支持党外人士提出建设性、针对性意见建议46条,其中1篇得到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批示,另有17篇调研报告和意见建议得到蒋超良、王晓东、马国强、尔肯江·吐拉洪、周先旺、张曙等省、市领导同志的批示,28条转化为《党外人士意见》专报相关市领导研阅。2018年6月,新华通讯社呈报的《武汉创新机制构建青少年近视防控体系》被《国内动态清样》刊登,受到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的批示;市农工党党员主笔完成的《我省跨境电商发展瓶颈亟待破解》调研报告得到省委书记蒋超良的批示;市民革提出的《阳逻港危化品物流安全隐患急需消除》的建议得到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马国强的批示;市民进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长江新城地质环境调查工作的建议》得到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先旺的批示。
(三)协调两办制发《关于印发<市领导联系服务百家民营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18〕44号),建立健全了市领导联系服务民营企业的工作机制,目前市领导联系服务的100家企业全部开展了对接服务,实地上门和联系对接达到260多次;完成评选表彰工作,召开了百强民营企业发布会,印发《关于发布“2018武汉民营企业100强”、“2018民营制造业企业50强”的决定》(武商联【2018】19号),表彰了“武汉优秀民营企业100强”、“武汉新民营先进制造业企业50强”;举办、参与、支持各类招商引资、经贸交流活动6次,促进民营企业对标国际市场谋求发展。
(四)完成武昌“昙华林”、汉阳“知音汇”、洪山“武汉创意天地”等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深化打造。在规范创建标准、健全组织体系、培育典型做法、激发组织活力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宜推广的经验做法,被中央统战部《统战工作》和《光明日报》刊载推介,武汉市委领导在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代表武汉市作《以精准思维和“三化”模式打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示范点》大会重点发言。12月25日,全省新的阶层人士创新实践经验交流暨实践创新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武汉召开;12月19日成功召开“武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完成建立武汉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已入库1918名新阶代表人士。
(五)全市建成16个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教育服务点,达到行政区域全覆盖,全年共培训1500余人次。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尔肯江·吐拉洪出席由我市承办的“湖北省暨武汉市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工作启动仪式”;中央新疆办副主任鲁昕、中华职教社副总干事李英爱分别调研我市新疆籍少数民族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教育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市3个培训点(全省最多)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水平提档升级;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100%。
(六)成功开展港澳台青年国情教育活动2次、港澳台海外交流活动17批次;发挥武汉海外联谊会促进新民营经济国际化作用,开展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活动3次。部领导率团赴港向香港经济界代表人士介绍武汉经济社会建设情况,邀请汉港联谊会来汉参与大武汉城市建设。目前,香港远东发展有限公司拟参与硚口区汉正街区块建设,筹备一家中英联合办学项目。二是接待菲律宾中国洪门致公党和菲律宾湖北商会参访团,邀请市商务局与之就两地具体产业和项目开展意向性合作。三是发挥武汉海外联谊会桥梁纽带积极作用,举办全市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及武汉海外联谊会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开展《武汉高质量发展方式研究》等专题讲座,组织参观市重点在建项目,为今后交流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七)全年协调组织举办统一战线各领域培训班共11期,参训人数达到541人,同时指导各区开展统一战线培训47期,累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统战干部、党外代表人士达3000余人次;全年共推荐、安排两批次共44名党外人士参加挂职锻炼;梳理更新党外代表人士“六支”队伍信息名册,开展全市党外干部工作大调研,组织300多名党外干部开展问卷调查,初步建立完善了党外干部信息系统。
(八)根据《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推进“三乡工程”工作方案》,完善调整168家民营企业及商会组织与100个贫困村签订《村企结对帮扶协议》,积极参与“扶贫日”等扶贫公益活动;制发《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武汉市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联络协调小组,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统战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统战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统战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统战部门的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屋的补贴。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