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磊:中国政治协商制度是在武汉创立的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09-09-22 09: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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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磊
历史学者一般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制度是1946年11月在重庆召开的旧政协时开始的。[1]这个提法是有根据的。“政治协商”制度这个名词的确是从这时正式使用的,因而这个提法是有道理的,是无可非议的。但是,这个制度的“胚胎”却是于1938年7月在武汉举行的“国民参政会”开始的。为纪念卢沟桥事变一周年而于1938年7月6日在汉口开幕的“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可以说是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雏型”。因而在纪念新政协成立六十周年之际,探讨政治协商制度创立的源头,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有着现实意义。
一、国民参政会俱备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内容
国民参政会之所以是政治协商制度的源头,是因为它具备了现行的政治协商制度的初步内容,也就是说它与旧政协和新政协有许多类似的地方。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成立的历史背景都是在中国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
①旧政协是在中国向何处去的关键时刻召开的,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向何处去?是建立一个光明的中国,还是继续国民党一党专政把中国引向黑暗,中国正处在十字路口。以中共为代表的进步力量,包括各民主党派和进步人士及几亿中国人民迫切需要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家园,这就必须实现国内和平与民主。而国民党反动派却要坚持一党专政。这个斗争是极其尖锐的,为了争取国内团结、和平与民主。毛泽东与国民党在重庆举行了40天的艰难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其中重要内容就是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以解决国事问题。尽管旧政协达成的协议被蒋介石撕毁,但它在中国处于十字路口的紧要关头召开的,为中国人民指明了前进方向。
②新政协是在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时刻召开的。国民党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内战后,中共领导的人民解放战争节节胜利,1947年7月,刘邓大军过黄河,揭开了人民解放军战略反攻的序幕,这是国民党政府由发展走向覆灭的转折点。经过近一年的战略反攻,中国人民革命的彻底胜利已经为期不远,为了迎接胜利,中共中央于1948年5月1日发布《五一劳动节口号》,其中第五项内容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集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进步人士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纷纷投奔解放区,筹备新政协的召开。在三大战役、渡江战役取得胜利后,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于北京召开。制订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选举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这是一件划时代的伟大时刻,从此,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因而可以说新政协是在中国处于新旧交替的关键时刻召开的。
③国民参政会是在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的历史关头召开的。日本发动侵华战争的目的是灭亡中国。在民族生死存亡的关头,“西安事变”得以和平解决,为了发动全国人民抗日,中共于1937年2月在致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的电文中指出:“召集各派各党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2]1938年3月1日,中共在给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提议》中提出:“民意机关的建立已成为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各民主党派和社会贤达也纷纷要求成立真正的民意机构,以集中全国力量以抗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会议鉴于军事形势危机和外交上的孤立,也深感有必要加强国内团结,寻求各方支持,以求得抗战的胜利,因而在《抗战建国纲领》中决定:“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之思虑与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推行”[3]1938年6月14日,日寇从安庆向西进攻当时中国的政治军事文化中心武汉,7月初侵占湖口,直扑武汉。“寇深祸亟,神州有陆沉之忧”。在这紧要关头,国民参政会于1938年7月6日在武汉召开。毛泽东于1938年7月5日致电国民参政会首次会议,希望会议“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坚持持久战”[4]大会在中华民族危难之际召开,振奋了全国人民的抗战意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会议组成人员大体上都是由协商产生的
无论是国民参政会,还是旧政协与新政协,其组成人员都不是由选举产生的,而是由有关方面共同协商产生的。从这方面看,三者大体上是相同或相似的。
①国民参政会参政员产生的基本情况
依照《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参政员由各省市代表、蒙藏代表、华侨代表,“各重要文化团体或经济团体”中,“著有信望或努力国事信望久著”的人员担任(现任官吏除外),其名额由地方政府和国防最高会议提出,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定。第一届参政员均遴选产生。即由国民党中央与中共中央长江局协商提出中共参政员为七人:毛泽东、陈绍禹、秦邦宪、林祖涵、吴玉章、董必武、邓颖超。最后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具体工作由国防最高委员会设置的国民参政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9-11人)审定其候选人资格,提交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
由于1939年部分省市临时参议会次弟成立。该省市的参政员就由选举产生。具体办法是:本省市参加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由省市临时参议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以得票较多者当选。如在休会期且距例会期间尚远,不能于国民参政会召集期限前完成上述选举者,得以通讯方式选举。因而从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开始,成立临时参议会的省市参政员均由选举产生。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从整体上看,国民参政员大都是协商产生的。
②旧政协会员也是由协商产生的
1946年1月10日在重庆开幕的旧政协会员共38人。代表各个方面。其组成人员也是由协商产生的。尽管在协商过程中,国民党设置重重障碍,在人员名单上讨价还价,但在国共两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努力下,确定政协人员38人中,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青年党5人,民主同盟9人,无党派9人。在人员协商确定后的政协才得以召开。
③新政协委员是由各方面共同协商确定的
1949年9月21日在北京召开的新政协,尽管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但其委员的产生仍是由协商决定的,即中共中央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共同协商决定委员人选。
1954年第一届全国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协把国家政权的最高权力付之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设立全国委员会,作为国家政权以外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的协商机关。成为中共领导下的统一战线一种组织形式。此时的政协委员仍是由协商确定的。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到20世纪末,各级政协委员的产生已规范化。这里把由郭裕怀和张长珍主编的:《人民政协学习大纲》中关于“政协委员产生的程序”抄录如下:
“政协委员是政协的组成人员,它的产生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政协《章程》办事。政协《章程》规定:“每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委员会的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由上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每届全国委员会任期内,有必要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时,由本届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这就是说,政协委员作为各个界别的代表参加政协的一级组织,其产生的基本程序是:在本人赞成政协《章程》的前提下,经政协全国委员会或地方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当然,在此之前还要做许多准备工作。首先由上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同级中共党委审定的下届政协参加单位、界别设置和委员名额,接着,由参加政协的各个界别,根据经过协商分配的名额,提出本界别参加政协的委员人选,写出推荐和介绍材料,属于中共界的汇总到同级中共党委组织部门,非中共界的汇总到同级中共党委统战部。个人经常务委员会邀请,也可参加政协。对特别邀请的人选,也要由有关方面写出介绍材料,然后,由中共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分别同有关党派、团体和界别反复协商,对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填写考察表(包括提名理由、人选简历、政治表现、突出事迹、主要论著等),提交同级政协党组会议研究和主席会议协商讨论。最后,送同级中共党委审议,形成建议名单,正式提交同级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公布。鉴于政协委员的产生,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需要通盘规划,反复酝酿,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政协换届时,一般应成立人事安排领导小组,与政协换届与人大换届同期举行,应联合成立人事安排领导小组,由中共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人大、政协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政协委员绝大部分是在政协换届时产生的,但在每届任期内,由于形势变化、工作需要、人事变动、自然减员等情况,政协常务委员会经过协商讨论,有权根据需要增加或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决定人选。增补委员时,必须经过有关方面慎重提名,由中共党委组织部和统战部汇总名单后,提交政协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原则上哪个界别缺额,哪个界别补。新增补的委员必须在政协全委会召开之前公布。”引用这么多内容,主要想说明人民政协委员会是由协商产生的。
总之,国民参政会和新旧政协组成人员的产生,都是由协商决定的,都不是由选举产生的。在这个问题上,三者是相同与相似的。
(3)三者的性质有许多相似之处
除了新政协从1949年10月至1954年9月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这段时间外,从1954年10月至今这段时间内的政协性质是可以与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进行比较的。(以下讲的新政协就是指从1954年至今这段时间的政协)这三者在性质上是可以比较的。
①国民参政会的性质
国民党认为国民参政会的职权是:议决权(议决政府施政方针),听取政府报告和询问权、提案权。后又增加了调查权(调查政府交办事项)、审议权(初审国家总预算)。从以上职权而论,国民参政会性质已不是政治上的咨询机关,也非法律上的技术机关,它实际上是“反映民意决定国家大政方针之代表机关”。[5]蒋介石在国民参政会的开幕式的演讲中说:“国民参政会不是一个临时的会议,而要乘此抗战时期,赖参政会各位先生的努力,为国家建立一个永久的真正的民主政治的基础”。他进一步强调说:“我们国民参政会当然不是议会,但要从前议会的民主政治失败为戒,以期树立一个真正的民主政治基础,这亦是贵会建国的一个重要的责任”。[6]
台湾学者对国民参政会的性质多有讨论。台湾政治大学马超华教授认为:西方国家的国会或立法机关的性质有四:代表民意,统一立法,议事公开,言论自由。而“国民参政会只具备后两项性质,不全具备前两项性质”[7]他的这个论述比较客观冷静,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他认为国民参政会虽然不是国会和立法机关,但因为有各方面的代表,因而也能代表大部分的民意。再如参政会有六权,即:提案权、审议权、建议权、询问权、调查权及初审预算权。这些权力,大都有代表民意来监督政府的作用。因而国民参政会是我国在抗战时期的准中央民意机构。更有台湾学者认为这是作为非常时期和过渡时期的中央民意机构。[8]
总之,国民党对国民参政会的评价是较高的。台湾学者经过科学研究能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是值得肯定的。
中共中央从全民利益全局出发,着眼于抗战大局,认为参政会虽不是真正的民意机关,但积极评价国民参政会,因而同意毛泽东等7人为参政员,并发表《我们对于国民参政会的意见》的声明指出这是“我国政治生活走向民主制度的一个进步”,是“我国各党派、各民族、各阶层、各地域的团结统一的一个进展”。尽管它不是尽如人意的全权的人民代表机关,但在当时却有重要的意义,即“进一步团结全国各种力量为抗战救国而努力”,成为“使全国政治生活走向真正民主化的开端”,表示在国民参政会内与各界代表“友好和睦地商讨和决定”抗战建国大计,以达到战胜日寇,建立独立、自由、幸福的新国家的目标。
民主党派对国民参政会表示了无保留的拥护。虽然他们并不认为参政会已经是真正的民意机关,但他们都认为它是“民主的曙光”,是“民主政治的发端”。他们认为国共两党的争端,“与其决于枪杆,不如决于票数,与其决于疆场,不如决于议场”[9]他们要求国民政府尽量采纳并切实执行参政会的决议,“打破过去决而不行,行而不彻的积弊”。[10]
参政会的召开在国际上也有好的反响。苏联《真理报》说它表明中国“联合反日统一战线之伟大力量业已形成”。是战胜日本侵略的保证。[11]一些国际援华组织与华侨华人出也纷纷致电祝贺参政会的召开。
总之,参政会是一个新事物,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为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开创的一种新试验。是中国政治上的一种进步!
②旧政协的性质
旧政协是根据国共两党签署的《双十协定》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最初的名称叫做各党派政治会议,是由中共提请国民党召开的。这是考虑到“中国的事情,一定要经过各党派协商”,“任何一个大党不应以绝对多数去压倒人家,而要容纳各方,以自己的主张取得胜利”。[12]但国民党以老大自居不同意这个名字,由王世杰拟议商定改为政治协商会议。其性质仍是各党派协商国家的大政方针问题,这可以从《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办法》中看出它的性质。该《办法》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为在宪政实施以前,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共商国是起见,特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条规定会议的任务是:“本会议协商之范围如下:1、和平建国方案;2、国民大会召集有关事项”。第六条规定:“本会议商定事项,由本会议主席提请国民政府实施”。[13]也就是说会议协商的问题的确是国家的大事,但提交国民政府后,是否执行则是另一个问题。说明它的性质仍是一个协商机构,但却是国民参政会职能的进一步发展。
③新政协的性质
新政协又称人民政协,它的性质有一个发展和升华的过程。这里以1995年1月,全国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通过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中关于政协性质的表述为依据。中共中央在批转此《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人民政协的性质为:“人民政协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个科学的界定是总结中国几十年来政治协商制度的经验的结果。人民政协既不是民意机构,也不是立法机构,更不是政权机关,而是一种各种社会力量的协商机构。
从以上三者的性质来看,都不是政权机关,都不是民意机关,都是政治协商组织。因而可以说国民参政会是人民政协的源头。
(4)三者发挥的作用也很相似
①国民参政会在抗战中发挥了正面的作用
国民参政会在中、前期的作用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加强全民族的团结,积极赞成《抗战建国纲领》。由中共参政员提出的《拥护国民政府实施抗战建国纲领案》,有67位参政员“联署”,成为一届一次会议上联署人数最多、代表性最广的提案。表达了全国人民团结一致的心愿。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战热情,坚定了全国军民抗战必胜的坚强意志。
其次,痛斥妥协谬论,声讨汪逆叛国,为坚持抗战奠定了思想基础。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级后,妥协的逆流甚为猖狂。因而在一届二次参政会上,陈嘉庚参政员致电会议提出:“日寇未退出我国土之前,凡公务员对任何人谈和平条件,概以汉奸国贼论”,这个电报在反对投降的斗争中发扬了积极的作用。当汪精卫投降后。毛泽东等中共7名参政员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提出:中国政治方面的第一项任务就是“动员全国力量反对妥协投降,扩大反汪运动,肃清抗战营垒中的暗藏汪系余孽及一切妥协投降分子”。[14]随之在全国掀起了讨汪运动。对于反对投降倾向发挥了作用。
再次,推动了宪政运动的发展。在一届四次参政会上,许多参政员提出“结束党治,立施宪政”的提案。经过激烈辩论,通过了这个提案。由于它适应了全国人民要求政治民主的强烈愿望,因而在会后掀起了第一次全国性宪政运动的高潮。尽管这场运动被国民党顽固派破坏,但它仍然给中国现代政治史,特别是抗日战争史以深刻的影响。
第四,询问权是参政会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力,是参政员参政议政的最有效的一种方式。按参政会议事规则规定:“参政员对于政府之施政报告如有疑义,得于主管机关长官报告后经主席之许可,为简单之口头询问”。同时又规定:“参政员之询问事项,除因国家有不便宜重大理由外,主管机关长官应为书面或口头之答覆”。这方面的内容是很丰富的。许多参政员对国民政府的一些部长报告后,提出很尖锐的询问,体现了民主政治的内涵。在武汉举行的大会上,参政员就对有些部会首长的报告提出一针见血的询问,使会场十分热烈,出现了在中国政坛上罕见的民主问政局面。即令到1943年国民参政会出现倒退的情况下,参政员询问权的执行情况也是较好的。有参政员询问粮食部长徐堪说:“平价米内不仅有矿物如灰砂,且有动物如蛀虫甲虫;且因仓储管理不善,米多潮湿霉腐,于是便形成了所谓八宝饭。请问徐部长,你是否吃这种八宝饭?你的感想如何?你有没有能力和信心去改善?若没有办法,最好另让贤能”。由于粮食部的书面答覆措词失态,会场群情激愤,引起轩然大波。参政员马毅说这是蔑视参政会。高惜水提出退回书面答覆。许德珩说:“此事关系重大,小则粮食部失言,大则关系中国今后民主建设问题”。最后表决请徐部长出席答覆。下午徐堪到会道歉,答覆书自行撤回,重行修改。一场风波始告平息[15]当农林部长沈鸿烈答覆询问时,答覆难题,感到窘急,加上天热,沈部长汗流挟背,竟在发言台上不支,翻身栽下台来。幸亏工作人员一跃上前将他抱起送往医院救治,没有发生悲剧。询问和答覆的紧张热烈,可见一班。[16]
第五,调查权执行的也是有声有色,引人注目的调查行动有:“军风纪调查团”、“川康建设视察团”、“延安视察团”等等。其中由黄炎培等7人组织的“延安视察团”更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到延安机场迎接黄炎培的中共领导人有:毛泽东、朱德、林伯渠、吴玉章、周恩来、邓颖超、秦邦宪、张闻天、林彪、叶剑英、徐特立、李富春、谢觉哉、杨尚昆等人。刘少奇、任弼时、王若飞、贺龙、陈云、陈毅、陆定一、彭德怀、刘伯诚、聂荣臻、高岗等参加欢迎宴会。毛泽东在与黄炎培的长谈中发表的关于防止腐败的谈论,至今仍是我们反腐倡廉的最重要武器。1945年7月7日,黄炎培向国民参政会主席蒋中正报告赴延安商谈结果。蒋向黄询问延安的有关情况。这次视察对于促进抗战胜利后的国共旧政协的召开,均发挥了正面作用。
②旧政协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旧政协于1946年1月31日通过了《政府组织案》、《国民大会案》、《和平建国纲领》、《军事问题案》、《宪法草案案》等五个决议案。规定各民主常派参加国民政府,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规定了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以及党派平等;规定公平合理整编全国军队;规定召开国民大会,制定民主宪法。这些决议曾给中国人民带来和平、民主、团结的新希望。但对于蒋介石来说,却意味着其独裁专制政治的失败。因而,他表面上承认政协决议,实际上是以此掩人耳目,作为他准备内战的一种手段。政协决议墨迹未干,即被他动手破坏了。五个月后,即1946年6月发动了全面的内战。旧政协的决议被他彻底破坏了。
虽然旧政协决议未能实施,但它却有重要的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蒋介石撕毁旧政协决议而发动内战,他在全国人民面前输了理。中国人民解放军师出有名,而国民党军队不知为谁而战,不知为什么而战。因而士气低落。蒋介石日益孤立,而人民解放军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从而大大缩短了解放战争的进程,原来预计用五年时间结束战争,由于解放军为正义而战,只用了三年多时间就推翻了蒋介石在大陆的统治。
其次,中间阶层看清了蒋介石的面目而与国民党反动集团彻底决裂。由于蒋介石独裁本质的不断暴露,在中共耐心细致的工作下,中间阶层出现了有利于人民而不利于蒋介石的分化现象。除了青年党、民社党中的少数人投靠蒋介石参加国民大会外,第三方面的大多数都站稳了自己的立场,即争取民主,反对独裁进而公开举起了反蒋的旗帜。使蒋介石处于彻底孤立的境地,大大加速了解放全中国召开新政协的步伐。
第三,这是召开新政协的一次卓有成效的尝试。周恩来对此有很好的说明。他说,“协商”就是因为有不同意见,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聚集一堂,把自己的意见提出来,给各方了解。政协会内如此,会外亦如此,大家动口不动手。“政治解决”就是互相容让,妥协。当然妥协也应有一定的原则。但为了解决问题“政协会议应该和谐”。所谓和谐,就是不敌视,不要有恶意。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周恩来的这些思想与中共代表团在旧政协上的实践,为加强各民主党派的团结与合作,发展壮大统一战线;为探索一条通过政治协商,和平解决政治问题的途径,为成功召开新政协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③新政协的伟大作用
新政协在中国人民创造新生活的征程中,发挥了伟大的作用。是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无法比擬的。从1949年10月到1954年9月,它成为全国人民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为新中国的诞生和社会主义革命事业作出了伟大的贡献。在随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政协均发挥了作用。
从以上三者的相同点,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客观联系,我们不能割断历史,要从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去探索三者的关系,这是摆在历史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的研究任务。
二、三者的不同点
尽管三者有许多共同点,但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三者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1)发起者与领导者不同
国民党中央制定的《国民参政会组织条例》第一条规定:“国民政府在抗战时期,为集思广益,团结全国力量起见,特设国民参政会”。这就是说,国民参政会是由国民政府发起组织的,并附属于国民政府的。国民党是这个组织的最高领导者。
《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办法》第一条明确规定:“国民政府为在宪政实施以前,邀集各党派社会贤达共商国是起见,特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国共会谈纪要》中提出:“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这就是说旧政协是由国共两党共同发起的。而领导者却是国民政府。这一点是周恩来在旧政协闭幕会的致词中是认可的:“我们一致的同意在国民政府的基础上,在蒋主席领导之下,我们组成各党各派社会贤达合作的举国一致的国民政府,来结束训政,筹备宪政”。[17]
新政协是中共于1948年“五一”口号中提出后,和各民主党派与各人民团体共同筹备的。各民主党派承认与拥护共产党的领导。
(2)发展前途不同
参政会是临时性的政治协商组织。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组建国民参政会的决议案第六条明确规定:“抗战停止,国家恢复常态或召集国民大会时,国民参政会应即解放。”事实也是如此。参政会于1938年7月6日成立,到1948年3月28日结束为止,历时九年八个月又二十三天,总共四届十三次全体会议。
而旧政协也是无固定组织,只是开会时则存,会完则散,其发展前途可想而知。不久便被蒋介石集团全部破坏,旧政协是个短寿的组织。
新政协的发展前途极为广阔与光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对于政协是否存在的问题上的确有不同的意见。毛泽东强调其存在的必要性,并指出: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万岁!共产党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计。尽管在“文革”十年中,政协组织受到了很大冲击,但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协与中国的快速发展同步进行,其前途是无量的。
(3)组成人员情况不同
第一届参政会召开时,民主气氛还比较好,但是在120名参政员中,国民党89人,占44.5%,无党派人士89人,占44.5%(其中相当一部向倾向于国民党),其它抗日政党只有22人,只占11%(共产党7人,青年党7人,国社党6人,社民党1人,第三党1人)。但是到了1941年时,参政员增加到240人,其中国民党就有140多人,占58%。并将这140人分为12个小组,分别参加各个组织的活动。国民党还对其参政员进行专门的培训,从而大大加强了对参政会的控制。到了1945年7月抗战胜利前夕时,国民党为抵制联合政府的正确主张,在参政会内更增加反动分子,排挤进步分子,维护其一党专政,把参政员由240人增加到290人,增加名额几乎都是国民党员。对于中共提出的恢复救国会参政员名额(沈钧儒、陶行知、史良等),增加文化人(郭沫若、茅盾等)均不于理睬,只是象征地恢复了吴玉章、新增周恩来。此时,国民党占了参政员的84%,而非国民党的成员只有百之分十几。中共与民盟等只占百分之四左右。国民参政会几乎为国民党所独占。成为国民党的反共工具。
而新政协吸收大量非中共人士,与参政会形成鲜明的对比。这里只就1954年以后的人民政协组成人员来看其代表的广泛性。在1954年12月召开的政协第二届第一次会议中,共有委员559人,其中中共党员150人,只占四之分一强。而其他党派和无党派的人士却占70%以上。在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主持中共中央工作期间,多次作出关于加强政协工作的决策,强调非党人士不仅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要不断提高,而且在政协常委、政协领导成员和政协领导机关干部中都要有一定的比例。说明中共是真诚地希望与党外人士合作治理国家。
(4)地位与作用不同
国民参政会和旧政协的提案和决议案,对国民党政府没有约束力。尽管中国民主促进会提出:“政治协商会议代行正式最高权力机构职权。”[18]但却不被国民采纳。此前国民参政会的提案与决议,也必须经过最高国防委员会同意后才能执行。总之,这两个协商组织在国民党政体系中没有那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只是国民党国家机器的装饰而已。
新政协开始时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4年以后至今,其地位和作用不断发展。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人民政协成为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而载入宪法。
三、几点思考
(1)国民参政会创立了中国的政治协商制度
撇开国民参政会的性质是国民党领导的战时机构,就其形式来说,却是一种政治协商制度。即由执政党邀集全国各阶级、各阶层、各党各派、无党派人士、社会贤达等多方面的代表人物,聚集一堂,共同商议抗日救国大计。由于参政员都是各界的精英人物,他们对非常时期国家和民族面临的各种迫切问题,提出真知灼见的提案,供当政者参考,其中许多在抗日时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保证抗战胜利起了很有价值的作用。人民政协吸取了其中有价值的因素,如在组成人员作用的表述上就有相同之处,如当时称“参政员”,和当前的人民政协组成人员,特别是民主人士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在“参政”这个名词上,两者是相通的。还有许多相似之处,已在第一个大目中详述了。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总之,国民参政会是中国式政治协商制度的雏形,这个“胚胎”是于1938年在武汉培育出来的。
(2)研究此问题的现实意义
2005年连战访问大陆与胡锦涛会谈后。实际上开始了第三次国共合作。尽管中共中央和国民党中央都没有强调用“第三次合作”这个名词,但实质上是第三次国共合作。为了使这次合作进一步向深层次发展,为祖国统一提供更强有力的保障,就需要深入挖掘两党历史上合作时期的富贵经验。找出两党合作共事的共同点,为当前的合作提供历史的依据。国民参政会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就是说,在第二次合作中,两党共同创造了“国民参政会”这种形式进行政治协商,为什么在第三次合作中不能利用这个经验呢?更何况中共接过政治协商这面旗帜,召开了新政协。把它发展成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说明两党在许多问题上有共识,“英雄所见略同”。更说明中共海纳百川,实际上是继承与发展了国民参政会与旧政协的成果。我们承认中国式的政治协商制度是在1938年抗战处于紧要关头于武汉创立的,更表示中共的高风亮节。也深刻说明国共两党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因此,可以说研究国民参政会与人民政协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研究此问题的过程中,我曾思考:现在的国共论坛很好,但没有固定的组织与规章制度,很可能遇到意外而不能按期举行。是否可以按照国民参政会的模式,成立一个“中华民族复兴协商委员会”之类的组织,比较固定,国民党也可能接受,同时吸收两岸有关党派参加共同协商两岸关系,进而协商两岸统一的大业如何进行等等。或者叫“两岸协商和平发展委员会”,或者称:“两岸人民参政会”等等。总之,使国民党感到这是继承了国民参政会的模式,是对他们历史的尊重。
当然,这些方案施行起来的阻力很大,不但台湾方面有很大的阻力,就是在大陆方面,也有很大阻力。当我提出政治协商制度的旗帜是在1938年于武汉升起的,有人就反问我:是谁升起的(意思是说:即令政治协商制度是此时开创的,但因为是国民党创立的也不能加以肯定)我回答是:是中国人升起的。我的观点很鲜明,尽管政治协商制度虽然由国民党主导,但它却是中华民族处于生死存亡关头时,由中国人自己创造的一种政治协商制度,都是中国人民宝贵的政治遗产。我们为什么不能很好继承这个遗产呢?我们应该放下历史包袱,以科学的态度研究国民参政会。我认为:不管是那个党派创立的政治制度,只要对中国人民有利,特别是对祖国统一有利,都应该拿来加以研究和利用。
(3)恢复国民参政会开幕的旧址
1938年7月6日,国民参政会于汉口鄱阳街举行成立大会。会址在解放后改为“中原电影院”(中共八七会议旧址对面),当前,该地已作为商用。我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历史文化资源,应很好开发,首先恢复其原貌。建立“国民参政会”旧址,供人参观,在此基础上,可否成立一个“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研究中心”。专门研究中国特色政治协商制度的来源、内涵,发展前景等一系列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科学论证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决不应照搬西方议会制度的模式。还应研究国共两党共同创造的政治协商制度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该旧址恢复后,举行开馆仪式时除了邀请国内重要人士参加外,可否邀请曾担任过参政员职务的后代子孙参加,特别应邀请国民党人士参加,邀请海外华侨华人中与国民参政会有关人士的后代与会。把这个旧址办成宣传,研究政治协商制度的一个基地。不但可以提高武汉的知名度,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开阔的胸怀,重视中国人的创造力,不管是什么政党,什么人,只要他们为振兴中华作出贡献,我们都应总结他们的历史创造,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
以上只是个人的见解,是一家之言,但学术无禁区,提出来供学者和政协工作人员参考。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作者:毛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武汉市政协港台澳华侨与外事委员会顾问


注释:
[1]何定华主编:《中国人民政协史》武汉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页。
[2]见《六大以来》上,第798页。
[3]《抗战建国纲领及临全大会宣言》,生活书店编印。
[4]《中共中央长江局文件汇编》。
[5]《中央日报》社论:《参政会定期召集》1938年6月18日。
[6][16]《国民参政会纪实》(续编)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第501-502页;第609页。
[7]马起华:《政治制度》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681-683页。
[8]薛光前:《八年抗战中之国民政府》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331-353页。
[9]曾琦:《关于国民参政会的谈话》、《新华日报》1938年6月26日。
[10]沈钧儒:《关于国民参政会的谈话》、《新华日报》1938年6月25日。
[11]塔斯社莫斯科1938年7月9日电,译载《新华日报》1938年7月11日。
[12]《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53页。
[13]《新华日报》1946年1月7日。
[14]《新华日报》1939年9月9日。
[15]《时事新报》1943年9月28日。
[17][18]《政治协商会议资料》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57页;第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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