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开创武汉社院发展新篇章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9-01-16 11:32:55

信息来源:武汉市委统战部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2018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以中央名义颁布的第一部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会主义学院建设的高度重视,武汉市社会主义学院(以下简称“市社院”)全院干部职工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1月11日,市社院专题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交流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深入交流讨论,纷纷提出市社院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举措建议,为全院干部职工作表率。 

市社院各处室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丰富具体的落实举措。 

市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军表示,学深《条例》,要注意把好三个方向,做到从上往下学,把握《条例》的制订依据。从旧往新学,深刻了解哪些地方进行了修改和充实。从外往里学,厘清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的联系和区别;要悟透《条例》,深入思考为什么要出台《条例》,《条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武汉社院要如何落实?要做到既热血澎湃,又脚踏实地,更好地发挥社院的作用;要做实《条例》,强化科研对教学的支撑作用,提升科研资政的层次和影响,提升科研成果展示层面,更好服务统战大局。 

市社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辉表示,要创新教学培训方式,优化教学布局,充实兼职教师队伍,实施微课堂和微言资政创新,推进智能教务系统建设,开展名课声像教学;打造中华文化平台,做到坚持主导策划,坚持众筹理念,创建文化品牌;夯实后勤保障基础,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社院发展条件,争取市委重视支持解决制约社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问题,为社院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市社院党组书记刘善明表示,《条例》的颁布为社院发展提供了空间和平台,有了地位必须要有作为,当前学习贯彻《条例》应转入第二阶段,要和本职工作结合起来,联系实际深入学、围绕社院发展学、联系岗位要求学,坚定不移地贯彻《条例》精神,做到五个“进一步”:进一步明确社院的定位、方针、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强化以教学为中心,进一步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智库作用,进一步提升文化认同教育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增强办学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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