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委统战部探索建立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机制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19-05-13 1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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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区现阶段党外代表人士缺乏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体系,党派代表人士的选拔和推荐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同程度地影响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现状,2019年江夏区委统战部探索建立全区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机制,这也是区委统战部今年的一项创新工作。

前期,江夏区委统战部经过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江夏区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市委统战部相关处室,区各民主党派、知联会等意见建议后,出台了《江夏区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并于近日召开下发,会上向区各民主党派、知联会解读了该文件并部署了评价工作。

江夏区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是发挥区委统战部负责牵头协调党外代表人士管理工作职能,坚持三个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坚持区委统战部综合评价与党派评价、所在单位考核相结合,所在单位评价占比50%、所在党派评价占比40%、区委统战部评价占比10%,相互照应,互为补充,科学设定评价指标,力求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准确;坚持平时跟踪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综合分析、全面衡量,充分运用评价结果,把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推优、选拔任用、政治安排的参考。

评价的对象是党外代表人士,目前主要是指区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工委委员;知联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和党外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等。评价体系由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特色工作4项一级指标以及政治态度、理论学习、单位业绩、党派业绩、工作作风、突出成绩6项二级指标构成。

今后,区委统战部将严格按照评价办法的要求,坚持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将党外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全面铺开,对拟作进一步安排的党外代表人上做出综合评价,作为党外干部安排使用时的参考,引导党外代表人士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为巩固我区多党合作事业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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