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的建议

中共武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http://www.hbtyzx.gov.cn/  2020-11-10 17: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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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地方政府公益性职能日益增多和各项工作需要,为了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教育医疗、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审批服务等领域的公共需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制控制日益紧张的前提下,使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聘用人员承担部分辅助性、临时性、事务性、可代替性工作,是当前一种普遍现象,聘用人员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由于在学习进修、职务评聘、福利待遇上发展空间有限,导致聘用人员队伍稳定性差、流动性大,如何对其加强管理已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现状
当前,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单位聘用和招用公益性岗位等情况,从用工岗位来看,服务人员可划分为三类:管理辅助类岗位、技术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从分布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卫计系统、教育系统、公安系统以及城管、住建、机关事务等涉及民生服务保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

客观上来讲,以上做法起到了缓解社会事业发展与机构编制资源紧张的矛盾,但是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服务外包存在局限性的问题,聘用人员、人事代理以及公益性岗位存在人员流动频繁的问题;二是用工单位注重对在編人员的管理,但对于聘用人员的管理,没有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有效约束,导致队伍不稳定,工作被动。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的履职监督评估措施办法不具体,涉及到聘用人员合同的签订及履职绩效等内容不易量化评估,无法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履职效能最大化。四是福利待遇有差异,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建议
1、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工作制度的建设。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聘用人员、人事代理等编外人员的工作制度,将服务人员指标、核准情况、人员招录情况、经费支出情况等进行跟踪管理,实现服务人员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2、强化用工管理,规范订立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聘用)岗位和具体人员、派遣期限、聘任范围、聘任条件、聘任程序、劳动报酬等;规定购买服务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便于稳固工作队伍。
3、提高服务人员待遇、建立考核制度和进出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档案,与绩效挂钩,并作为续签、解除、奖惩的重要依据,提高服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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